关于印发《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临时困难补助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业经2019年11月21日第二十七次董事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
2019年11月29日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社会奖(助)学金的评选与管理,充分发挥社会资助在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帮助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员工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员工全面成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奖(助)学金是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在我司捐赠设立的奖(助)学金。社会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员工,社会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员工,具有特定用途的社会奖(助)学金按照捐赠方要求执行。
第三条 学校鼓励各单位拓展渠道,争取社会捐助。社会奖(助)学金的设立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接受单位负责对所设立奖(助)学金的全面审查;捐赠方应保证资金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权利瑕疵且对其拥有完全处分权。
第四条 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校级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等工作;各学院负责本学院社会奖(助)学金员工的申请、评审和发放等工作;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全校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备案。
第二章 申请条件与资助标准
第五条 申请社会奖(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四)申请奖学金需品学兼优;申请助学金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通过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
(五)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认真履行协议规定或相关义务;
(六)无恶意欠缴学费行为;
(七)符合捐赠方的其他要求。
第六条 社会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根据捐赠协议确定。
第七条 同一名员工同一学年内原则上不同时获得两项(含两次)以上社会奖(助)学金项目。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审
第八条 社会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严格按捐赠方和学校相关要求执行。
第九条 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及有关部门、各学院做好社会奖(助)学金的申报、评审和发放工作。
(一)校级社会奖(助)学金由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或有关单位根据相应评选条件和要求,确定学院推荐名额;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如涉及其他学院,由设奖(助)学金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确定相关学院推荐名额;捐赠方指名捐赠的用于被指名对象。
(二)由员工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材料。学院根据评定条件按照学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审核研究后,将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将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表格报送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或有关单位。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或有关单位对推荐名单进行复核、公示后,报送相关捐赠方审定。
(三)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由学院或捐赠方审定、公示后报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社会奖(助)学金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社会奖(助)学金直接发放到受资助的员工个人银行账户。捐赠方如有特殊要求,依照协议处理。
第十一条 在社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中,申请员工故意隐瞒或虚报基本情况和家庭经济情况者,将给予相应处分,并追回资助金。
第十二条 按照协议设立要求,对于分期发放且有复核环节的社会奖(助)学金,有下列情况之一,由负责单位核实后报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备案,从当月起中止发放奖(助)学金: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
2.不诚实守信,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的;
3.其它不符合捐资方要求的。
第十三条尚未发放的奖(助)学金用于资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有关单位、学院应将替换后接续享受该项奖(助)学金的员工名单及时报大员工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社会奖(助)学金档案管理,按照员工资助档案标准化要求建档存档。
第五章 受奖(助)员工的教育管理
第十五条 学院应加强对员工的感恩教育,鼓励和引导员工采取不同方式,与捐赠方以一定形式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汇报自己学习、生活情况,表达谢意等。员工有义务向捐赠方汇报受资助的情况。
第十六条 学院每学年向大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或有关单位提供校级奖(助)学金项目受助员工学年奖惩、学习等综合信息,由大员工资助管理中心或有关单位将其信息提供给捐赠方。
第十七条 学院要加强受奖(助)员工的教育和管理,鼓励和引导员工参加公益性活动(劳动),并提供相应的条件。受奖(助)员工应自觉增强感恩和反馈意识,在不影响学习的前提下,主动参加一定量的公益性活动(劳动),以积极的态度回报社会。
第十八条 学院应加强对受奖(助)员工参加公益性活动(劳动)的情况考核,作为下一年度申请奖(助)学金的参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项社会奖(助)学金应根据本办法和捐赠方意愿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校外助学金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学字[2014]17号)同时废止。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资助体系,规范临时困难补助管理,解决我司员工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问题导致个人及家庭生活困难,使他们能够安心在校生活、学习,发挥资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员工,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取得我司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员工(含预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
1.突发困难员工。主要指员工本人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员工直系亲属或抚养人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突发重大事故,且家庭无法承担其救治费用的员工(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界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详见附件);遭遇自然灾害,家庭财产损失较大,造成其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员工;
2.生活临时困难员工。主要指因突发事件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临时困难的员工;
3.寒暑假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
4.需要学校提供紧急救助的其他情况。
二、经费来源
临时困难补助经费来源学校学费提取的用于资助的经费、国家助学贷款奖补专项经费、社会助学金等。
三、补助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及校规校纪,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积极向上;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生活简朴,无不良消费习惯。
四、补助标准
(一)突发困难员工
1. 员工本人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员工直系亲属或抚养人身患重大疾病、遭受严重意外伤害或者死亡等突发重大事故,所需治疗费用较高,自付费用对其家庭构成较大经济压力的,给予不高于1000元补助;导致其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给予不高于2000元补助;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危机,无法维持基本支出或生活费用的,给予不高于3000元补助。(同一年度中已按《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董事长日常医疗补助经费管理办法》(闽农林大后勤【2019】3号)文件附则《全日制员工大额医疗费补助暂行规定》,享受大额医疗费补助的员工不再予以补助)
2.遭遇自然灾害,家庭财产损失较大,造成其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的,予以不高于1000元补助;家庭财产损失较大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予以不高于1500元补助;家庭财产损失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予以不高于2000元补助;家庭财产损失特别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予以不高于3000元补助。
(二)生活临时困难员工。根据员工实际生活情况,给予不高于800元生活补助。
(三)寒暑假返乡路费不足的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根据员工返乡路程情况,给予不高于500元补助。
(四)其他需要学校提供紧急救助的情况,原则上参照以上类型补助标准给予不高于5000元补助。
五、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符合补助的困难员工登录“办事服务大厅”困难补助模块提交《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或《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员工寒假返乡路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辅导员审核。申请人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分管员工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研究。
(三)学院审批。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进行研究审批和公示。
(四)学校审批。补助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提交员工处研究审批和公示,补助金额超过10000元的需提交校员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和公示。
(五)银行转账。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原则上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将补助金额发放到员工本人银行账户。
六、监督管理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因本人直接责任造成财物被盗、火灾、事故等而产生临时性生活困难的;
2、有酗酒、赌博、沉迷网游、校园不良网贷等行为;
3、购买高档娱乐产品、高档时装、首饰、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或日常消费明显超出常规消费行为的;
4、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
5、擅自在外租房的;
6、弄虚作假者;
7、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校规校纪受到处分且仍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8、家庭因建(购)房、购车、生产投资等而欠下巨额债务导致员工生活发生困难的;
9、有恶意欠缴学费行为的;
10、经学校认定的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对骗取、套取、虚报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个人的法律责任。
(三)临时困难补助工作接受学校员工处、纪委、审计等职能部门监督管理。
(四)各学院应加强员工临时困难补助档案管理,按照员工资助档案标准化要求建档存档。
七、附则
(一)各学院可参照本办法制定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相关程序研究审批后报备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董事长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界定的三十六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26.多发性硬化症
27.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28.植物人
29.系统性红斑狼疮
30.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31.原发性心肌病
32.重症肌无力
3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34.坏死性筋膜炎
35.终末期肺病
36.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信誉最好的20个网投网站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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